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,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,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。习近平强调,新征程上,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,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,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。70多年来,我国宪法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,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,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,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和谐稳定。这也再次表明: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,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充分发挥宪法重要作用,也已经成为了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社会进步、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。
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”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,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”,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。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,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,我们就必须将宪法实施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、内政外交国防、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,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,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
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。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,12月1日至7日为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。充分利用好这个培养宪法意识的时间节点和载体,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机关、走进课堂、走进社会,有助于营造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,让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。
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,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,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。“行百里者半九十”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对依法治国、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,以更坚定的信心、更强的决心、更大的力度坚持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地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。(闻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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